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
时间:2019-08-01
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工作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
- 均纳入职称申报评审范围
- 享有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职称申报评审待遇
- 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
- 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,创业或兼职期间业绩作为职称评审依据
- 可参加职称评审